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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清 洁转型现就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发展目标 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

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 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国内领先质子交 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取得突破氢气制取存储运输用等方 面 形 成 特 色 技 术2025 电 堆 最 大 额 定 功 率 达 到 150kW寿命超过 20000 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 0.2g / kW。 

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培育一批氢能重点企业建设 一批氢能与燃料电池研发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和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2025 全产业链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亿元规上企业达到 100 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 200 亿元

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探索工业领域氢能替换示范 应用开展港口园区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点促进公交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2025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 3000 建成加氢站 35 座以

重点任务 

实施氢能产业培育工程

 1.建设氢能产业园区支持主导产业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 产业发展园区引导氢能相关企业在园区聚集集中安排项目用 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 法委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景区管委会下同〉 ) 

2.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 收入 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 。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扩大氢能产业投资对实际投资额 亿元以上的新引 进氢能产业项目各区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 激励政策对通过增资开展氢能项目的存量企业按照其增量部 分参照新引进项目办法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元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 性设备投资总额的 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4.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组建燃料电池汽车融资 租赁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大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购 买成本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检测能力建 。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实施氢能科技领航工程 

5.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 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 5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在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 领域设立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 ( 责任单 市科技局) 

6.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 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 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 600 万元100 万元60 万元一次 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 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 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 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 10 。 (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实施氢能设施建设工程 

7.完善氢气制储运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氢能项目的电价 优惠政策鼓励绿色高效的制氢技术应用积极高效利用工业副产 探索在非化工园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开展能源型氢气 制取项目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压缩机储氢罐等氢气储 运配套产业对氢气运输车辆通行给予便利。 (责任单位市经信 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 

8.完善加氢站空间布局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文件范加氢站立项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运营管理鼓励油氢合建 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照 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照 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 (责任单 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 备购置成本 50%不超过 200 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 35 / kg 的加氢站按照 15元/kg-3元/kg 逐年递减的标准给予 每年不超过 150 万元的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 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10.探索氢能应用示范支持氢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鼓励主 导产业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并支持氢能在动力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1.促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 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市内推广应用燃料 电池汽车 3000 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装备汉产核心 零部件车辆 2000 。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对在本市上牌的符合国家 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考国家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本市 生产的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积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 20 万元 分的 财政奖励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应用示范奖励办法参考整 车核算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优化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环境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料电池货车在市内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 

实施氢能生态培育工程 

14.加强规划统筹编制氢能产业规划和加氢站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在汉企业和机构参与 制定氢气瓶检验标准等涉氢应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国际标准对主导制定氢能产业相关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在区可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 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5.加强人才保障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 “车谷英才” “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 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 政策支持支持氢能主导产业区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氢能产 业予以倾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16.加强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机构与氢能产业项目融资对接 机制发展氢能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 全市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氢能企业上市服务打造金种子” “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助力登陆资本市场。 (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 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的统筹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业务主管及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项目 集中会办和容缺审批制度做好氢能产业项目备案土地供给建审批资金支持等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作用以场 景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为着力点宣传使用氢能对降低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和安全性消除社会大众对氢能安全的 疑虑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加强安全监管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 其责综合施策加强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和加氢站监管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等用氢装备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氢能 产业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产 业全流程安全技术水平。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12 31 意见所涉财政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承担 50%相关资金申报办法 另行制定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 实际支持金额的标准另行给予区级财政配套支持本意见施行前 公布的文件与本意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的规定为准。 

                                                               武 汉 市 人 民 政 府 

                                                              202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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